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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眼科医院新媒体短视频拍摄框架协议谈判采购补充公告

时间:2025-11-27 供稿:宣传科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新媒体短视频拍摄框架协议项目

2. 采购人:山西省眼科医院

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4.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新媒体运营服务,打造医院特色宣传矩阵,涵盖短视频内容策划、拍摄制作、平台运营及数据复盘等服务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与公众眼健康知识普效率。

5. 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6. 服务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指定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 100 号)

7. 入围家数:1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

1.新媒体全案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内容创作:定制化短视频(含科普类、服务类、活动类等),涵盖脚本策划、拍摄剪辑、配音字幕等;

. 平台运营维护:负责医院视频号等平台日常更新、粉丝互动及话题运营;

. 数据监测分析:每月提交运营报告,包含播放量、完播率、互动量等核心数据复盘;

. 应急内容响应:配合医院重大活动、公益项目等开展专项宣传。

(二)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新媒体内容传播规范及医疗卫生行业宣传要求,短视频内容需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

(三)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四)预算金额:视频分钟单价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每年总价不超过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影视策划或新媒体运营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 2023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 9 月至今)具有至少 1 项同类新媒体运营或短视频拍摄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印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专业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摄影设备、剪辑工作站等)及专业团队(含策划、摄像、剪辑、运营人员),提供设备清单及人员资质证明;

6.纳税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年因违约或服务质量问题被采购人投诉且查实的。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 1127 日至 2025 12 1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行政楼五层宣传科(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 100 号)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二份: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及有效期);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一次缴纳纳税凭证;

.2023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

.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如有)。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二)递交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行政楼五层宣传科

(三)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sxsyk.com),公告期限:1127日~121日。

七、其他

(一)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二)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包括技术方案、服务报价、业绩经验、履约能力等;

(三)成交结果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眼科医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 100 号行政楼五层宣传科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518286956

电子邮箱:ykyyxck126.com

山西省眼医院

20251127